醫院總支工會制度——換屆選舉制度
來源: 時間:2014-06-06 09:53 發布人:admin 瀏覽:
1、按期召開黨的基層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是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發揚黨內民主,健全黨內民主生活的一個重要標志。黨章規定“基層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或四年,總支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二年或三年”。黨的基層委員會任期屆滿,應按照黨章和有關規定,按期進行換屆選舉。如需延期或提前進行換屆選舉的,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
2、進行換屆選舉要注意做好準備工作:開好黨總支(支部)委員會,確定召開代表大會的時間、議程、代表名額、選舉辦法,下屆黨總支委員名額;起草好黨總支的工作報告;醞釀提名下屆黨總支委員會委員的候選人建議名單,做好代表名額分配,及其他與會議有關的準備工作。
3、召開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時,要嚴格按照《黨章》、《準則》和其他有關規定的程序進行,要加強領導,充分發揚民主,以保證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圓滿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