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崗前教育實施細則
來源: 時間:2014-06-06 12:02 發布人:admin 瀏覽:
為切實做好職工的崗前教育,根據國家醫務人員醫生規范及實施辦法和云南省醫務人員醫德規范細則的規定,結合我院的實際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一)凡畢業分配和調動到我院的各級各類人員,均須進行上崗前教育,合格后再分配到科室。
(二)對要求調入的人員,事先征得院領導集體研究同意后填寫業務技術考核表到科室進行業務技術實際考核7-15天,經科室考核鑒定合格后,再辦理調入手續。
(三)崗前教育工作,在院黨總支統一領導下,由黨辦牽頭,院辦組織醫務科、護理部、總務部的積極配合下進行,黨辦、院辦、醫務科、護理部負責教學工作。
(四)教學的主要內容
1、黨和國家對衛生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
2、社會主義道德和醫德;
3、單位的規章制度。
(五)崗前教育采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對于工作調動進入醫院個別人員,可采取個人學習,隨到隨教育,對于分配進入醫院的成批畢業生,可采取集中學。
(六)不論采取何種形式,都要進行一周以上的培訓,培訓學習結束進行考核、考試。
(七)對不參加崗前培訓或崗前考核、考試不及格者,不發給上崗證,不得上崗,并進行補學、補考,在此期間算出勤,只發院內工資。(考核時間由黨辦具體通知)
(八)新進人員,分配到具體科室后,仍須進行科室上崗帶教,由科室負責人進行具體的教育和指導,指定帶教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做到放手不放眼,直到有獨立工作能力為止。